您好,是可以办理的。
一、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
(二)当地房管所受理、初审后报市房管局审核。
(三)市房管局审核、缮证后由当地房管所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所需材料:
1、《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原《房地产权证》;4、结婚证书;5、经公证的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6、免契税证明;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办证证明(免税);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9、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粤价〔2008〕169号、东价〔2008〕67号规定:住房登记每件80元;增加(补领)证书工本费每件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