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1.在东莞市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户籍不限)。
2.节能环保意识好。家庭成员有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和节能环保意识,树立“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主动学习低碳生活知识和节能减排技巧,自觉追求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
3.家庭节能行动好。家庭成员积极响应全国妇联和省妇联“家庭节能行动”的号召,从点滴做起,从家庭做起,养成随手做环保的习惯,自觉节水节电、抵制白色污染、参与垃圾分类等;积极使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探寻和总结低碳生活小窍门,应用低碳生活金点子,在家庭节能环保行动中成效显著。
4.低碳示范作用好。家庭成员积极宣传生态理念和环保知识,善于总结和推广低碳生活的小窍门、小发明,在影响带动更多家庭养成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上作用明显;踊跃参与植树造林、废品回收、绿化庭院等环保志愿活动,积极为单位、社区生态文明建言献策,在推动居住地区形成环保生活新风尚中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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