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本息偿付安排。
据悉,该期债券触发交叉保护条款,华夏幸福于2021年3月3日接到主承销商中信银行及招商证券通知,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本期中期票据于2021年2月27日提前到期。
本期中期票据正在推进展期工作安排,华夏幸福将在与主承销商、债委会等相关各方共同沟通协调下,推动年内制定具体偿付方案后予以安排。
该期债券发行人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期限为5(3+2)年,发行规模19亿元,存续规模18亿元,当期票面利率5.80%,原到期兑付日2022年5月23日。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及招商证券已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持有人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已达到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但根据表决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表决和议案回执统计结果,议案未能经出席会议的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故本次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未获得豁免,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一日(即2021年2月27日)立即到期应付。
华夏幸福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公司正在积极与债委会沟通,不逃废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化解债务风险,制定债务风险综合化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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