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有媒体爆出,山东菏泽工行、建行、农行自2月14日起,名下无住房且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者,首付比例可执行20%。
建设银行菏泽一支行贷款经理表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也就是近两天的事情,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同时执行的。其中,对名下无住房(不含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下同)且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可以执行20%。”
上述贷款经理还表示,同时,根据名下有无住房、有无住房贷款记录以及贷款记录是否结清,最低首付比例还分为25%、30%、40%。例如,对名下无住房有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已结清或实际拥有1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可以执行25%。
对于此消息,菏泽农行信贷人士表示,近几日上述首套房付款比例的确已由30%下调至20%,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分别由去年年末的5.95%、6.14%下调至5.6%、5.95%。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一事,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菏泽市相关网点工作人员均予以证实,“该政策是在菏泽全市执行的”。
不过,一位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称,并非所有客户都能享受到最低贷款比例,还要根据个人资质、还款能力等予以确定。
有业内人士表示,2021年以来银行在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约束下,两成首付的做法非常少,菏泽下调首付比例可以视为打响了商业银行贷款降首付的第一枪。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目前各地出台的房地产政策来看,动作虽然多,但是影响力并不大,一些地方可能还是局限于房贷利率调整等政策,其对于住房交易数据的刺激其实是不到位的。从实际过程看,降低首付是最好的措施。
严跃进表示,当前商品房市场的发展受到中央支持,各地确实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即各地要从务实和负责的角度出发,基于各地房地产市场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作为,通过各类政策发布积极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该政策看似力度很大,但国家对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早已明确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套个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允许下调,允许在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25%的基础上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执行20%的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而且,类似的下调并不是第一次。2020年2月24日,浙商银行下发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调降至二成。
“此次政策在春节假期后发布,向市场传递出稳预期、稳信心的明显信号,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扩内需、稳增长,维护宏观经济大局稳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此前,央行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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