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东莞市限购区“双(多)证房”补充认定方案。
方案显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对近期市民反映符合“双(多)证房”认定标准、但未被纳入认定台账范围的部分房屋进行了复核和认定,并形成了补充认定台账,同时对东建房﹝2022﹞16号公布的南城街道及松山湖高新区首批“双(多)证房”认定台账中存在的信息错误做出了更正,现一并予以公布,作为涉及“双(多)证房”情形的购房资格核验依据。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我市限购区域“双(多)证房”补充认定及信息更正有关事项的通告(东建房〔2022〕20号)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建﹝2022﹞7号)、《关于我市限购区域“双(多)证房”认定结果的通告》(东建房﹝2022﹞1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对近期市民反映符合“双(多)证房”认定标准、但未被纳入认定台账范围的部分房屋进行了复核和认定,并形成了补充认定台账,同时对东建房﹝2022﹞16号公布的南城街道及松山湖高新区首批“双(多)证房”认定台账中存在的信息错误做出了更正,现一并予以公布,作为涉及“双(多)证房”情形的购房资格核验依据。
详细补充、更正单位如下:
2023-11-03 12:00
2023-11-03 11:53
2023-10-24 13:51
2023-10-24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