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12月31日对东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中的住宅与非住宅基准价进行全面更新,更新后的基准价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网签合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的,适用更新后的评估价,网签合同为2018年1月1日前的,仍适用更新前的评估价。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1日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预约、网上预约两种途径预约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
微信预约
关注“东莞地税”微信公众号—“微地税”—“为您服务”—“预约办税”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预约大厅”选择所要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和业务类别、时间段,录入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提交预约。
网上预约
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gdltax.gov.cn),选择“网上办税”—“预约办税”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预约大厅”选择所要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和业务类别、时间段,录入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提交预约。
2023-10-20 15:28
2023-10-1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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