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利用住宅开设小饭桌、托管班等学生托管机构,以及私房菜、棋牌室等经营服务场所,是否合理、可行?昨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市法制办将召开《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就征求公众意见过程中矛盾较为集中的事项,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业主是否可以通过手机参加表决
此次的听证事项包括:禁止利用住宅开设小饭桌、托管班等学生托管机构,以及私房菜、棋牌室等经营服务场所,是否合理、可行?在住宅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或者选出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职责,是否合理、可行?业主是否可以通过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参加业主大会表决?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善意经营?
征集听证陈述人12人旁听10人
此次征集听证陈述人12人,旁听10人。凡西安市居民,年满18周岁,均可报名。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请于5月13日前提交附件所列报名表,并表明自己所持观点(《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法制办网站浏览)。报名表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法制办专用邮箱:xafzbfgc@163.com或传真至029-86788348。听证陈述人按照报名先后及所持不同观点人数相当的原则,经遴选后确定。
报名作为旁听人的,亦请于5月13日前提交附件所列报名表,并在意见建议栏中注明“旁听”。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凭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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