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是接受业主的委托,在小区建设初期,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选定,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委会进行选定。可西安市城西人家的小区却同时存在两个物业。老物业不走,业主委员会选定的新物业无法进驻,为此双方还闹出了互相拆台的尴尬事。
西安市城西人家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是在2006年入住,当时的物业公司陕西地源实业有限公司城西人家物业管理处是由开发商指定的。
小区业主:“老物业地源公司它在我们的小区,包括管理和服务,确实是他们自己都承认,百分之九十服务的不好。后来小区就开始,业委会召集大家,新聘请新的物业。”
今年6月19号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随后在半数以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与西安顺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可新物业入驻时却并不顺利,物业公司经理朱春梅告诉记者,因为老物业迟迟不搬,目前只能在小区监控室临时办公。除此之外,每天都有一些社会人员将他们的通知告示撕掉。
西安顺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朱春梅:“把我们通知通告,业委会挂的横幅都给撕毁了。还做了一些其他的小动作,比如我们的水管子能看到明显的裂口,像是人为破坏所造成的。”
11月4号上午,新物业的临时办公地被人强行开锁,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西安顺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保安队长丁作良:“我到办公室办公室门已经被撬开了,我们西门的保安已经被打,在这个场合下,我们赶紧打了120、110。”
记者:“那些人是什么人?”
西安顺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保安队长丁作良:“不明身份。这个说老物业也可以这么说,他们都有门禁卡进来。”
警方随后赶来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控制。那么,老物业为什么迟迟不搬,强占新物业办公室又是不是老物业所为呢?
陕西地源实业有限公司城西人家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占新物业办公室确实是他们所为。
陕西地源实业有限公司城西人家物业管理处赵主任:“我们对他们选聘物业的程序,我们不认可,因为他们没有政府的参与,公正性我们不太信任。新物业强行到我们监控室,当时我在监控室值守,把我们监控室的门强行换掉,让我出去我不出去,三个人强行把我往外拽。他们这个强行占的地方,目前在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我们不认可,我们要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所以我们雇了一些保安。”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新物业是否备案登记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并不是老物业不进行移交的理由。据了解,目前新物业公司已经将相关资料递交,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审核当中。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默:“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说是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时候,原来的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在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原先的前期物业服务单位,就应当交还物业服务资料,和物业服务用房。如果不能按期交还,或者拒不交还,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九十四条规定,相关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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