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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旧改保障房配建范围扩大 规划轨道站千米覆盖区

来源:  观点地产网 东莞房掌柜  2018-02-09 07:34:59阅读量:9982
[摘要]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施行《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附图(修订)的通知。 据悉,此次修订旧改项目保障房配建比例空间范围全面扩大,并将重点规划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区域 ...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施行《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附图(修订)的通知。

据悉,此次修订旧改项目保障房配建比例空间范围全面扩大,并将重点规划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区域旧改项目重点安排保障房配建。

其中,一类地区主要增加了福田CBD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片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清水河片区、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产业带、宝龙工业区等。

二类地区主要增加了空港新城、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坝光国际生物谷和轨道6号线支线、12号线、13号线、14号线、16号线站点1000米覆盖地区。

三类地区主要增加了机场地区、大铲湾地区、坪山区东部地区、大鹏新区、坪地街道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2017年7月规土委发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附图动态修订说明。

一类地区的配建基准比例为12%,主要是指福田-罗湖、南山-前海、宝安、盐田、光明新区、龙华区、坪山区、大运新城等城市主、副中心区和规划以研发办公功能为主的重点产业园区内,并位于已建、在建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近期建设的城际线和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的地区。

二类地区的配建基准比例为10%,是指除一类地区之外的城市主、副中心区,规划以研发办公功能为主的重点产业园区,和已建、在建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近期建设的城际线和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地区。

三类地区的配建基准比例为8%,是指一、二类地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的所有陆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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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f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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