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吴经理并未给出这2000元扣款的计算标准和依据条款,他只说,中介公司这边也很想促成交易,但目前因卖方的原因导致交易迟迟不能进行,“到时候三方谈判,如果卖房者愿意出这2000元,就由他们出,如果他们不愿意出,就从你这里扣,或者你走法律途径起诉卖房者。”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在委托第三人出售房屋的过程中,被委托者必须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在交易的过程中,中介承担有保证交易安全的责任,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中介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介公司收取的2000元钱是不合理的,因为它没有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李律师说,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与之协商或者走司法途径解决。
2023-10-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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