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华先生向房掌柜爆料,一中介朋友炒房居然能够逃避税费,但最终却因为买家反感提价太多,威胁投诉其非法炒房而进退两难,甚至担心因此而丢失工作。这一中介使用的手法正是早已存在多年的“公证炒房”模式。
年初楼市火热:公证炒房再现获利
炒房者只要办一个公证手续,就可以买卖房子,无须交税费,也不用管限购等众多政策,在适合的时候出手购入房产,在购入房产后等待时机高价卖出。利用“公证炒房”往往在房价飙升最疯狂的时候就会密集出现。
据东莞中原研究部监测数据显示,东莞最近一周的成交均价为13805元/平,而东莞2015年住宅均价仅为9783元/平,短短半年间东莞房价几乎飙升50%。有房产排行榜显示,东莞上半年房价涨幅居全国第一。正是因为东莞房价涨幅太大,“公证炒房”的模式在东莞再次出现。
据房掌柜了解,东莞的“公证炒房”并非个案,在这半年来一度成为个别房产群里的焦点热门话题,甚至出现个别网友鼓动其它网友使用“公证炒房”模式来获利。在私底下,为实现利润最大化,采取“公证炒房”模式进行炒房的人数更为数不少。
据爆料网友华先生介绍,其中介朋友并非第一次做“公证炒房”,此前已有一套房产成功获利。买入时仅是6000多元/平,短短数个月后房子所属镇区房价已过万。买卖的房产,正是通过公证交易买下,再通过公证交易卖出,差价几乎就是他的纯利润,直接获利十多万元。
公证炒房仅是个案现象
据房掌柜采访得知,公证炒房的操作模式下,网友的中介朋友首先要进行全额付款,与业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随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办理的是“全权代理公证”业务从而取得房产的处理权。最终,当房价涨价后找到买家,然后直接与买家进行交易,并且以全权代理身份到房管局进行过户。从而结束所有环节,成功实现获利。据该网友介绍,如原房主尚未获取房产证的情况下,还有炒房者直接利用购房合同直接办理房产归属公证的情况。
而通过公证交易的模式来进行炒房,其好处确实不少,其中最大的好处莫过于逃避房产交易中产生的各种税费。投资者如果通过公证的方式,不以卖家身份出现,仅以“中间人”的身份操作,就完全可以避开政策,将税费全部转嫁到“下家”的身上。炒房者所需付出的仅仅是公证的费用,其它获利的部分几乎都是纯利润。
于是,房掌柜向链家资深置业顾问李先生咨询东莞房产市场“公证交易”的情况,李先生表示:“早已听闻东莞市场有公证交易的情况,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对中介炒房持反对态度,并没有真正接触过这种交易,相对于市场庞大的交易量来说,应该只是很小很小一部分。”
公证炒房漏洞多风险大 存在血本无归的可能性
随后房掌柜还电联了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
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强调未办理房产证,而仅仅进行公证的交易存在风险:“即使你们俩已经签订合同,但是只要你一天没拿到房管局颁发的产权证明,都是有风险的,公证并不能完全起到作用。举个例子:如果这套房产因为债权问题抵押给银行,而卖家那边无法按时还款,房产被银行没收,房管局这边将会协助银行冻结该房产,而没有拿到产权证的你将成为受害者。”
公证处与房产管理局持同样的态度,其工作人员表示:“公证不能违反物权法,所以公证完毕后,应该立刻到房管局进行过户手续,否则过户过程遇到产权纠纷问题,则以房产证所表明的归属为准。”
律师告诉房掌柜:“公证交易的确存在漏洞有空子可钻,但是购房者承担的风险相当大,购房者有可能因小失大,房钱两空。《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交易的产权变更及转让,须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的,如房屋产权的委托公证,房屋产权不发生变更及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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