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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司机醉驾追尾大货车当场死亡 货车司机涉逃逸担主责

来源:东莞时间网  刘志斌 东莞房掌柜  2017-09-11 09:02:29
[摘要]满载货物的大货车上高架桥缓慢爬坡时,被后面快速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追尾,导致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及搭载的乘客受伤。事发后,大货车没有停车,径直绝尘而去。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大货车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满载货物的大货车上高架桥缓慢爬坡时,被后面快速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追尾,导致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及搭载的乘客受伤。事发后,大货车没有停车,径直绝尘而去。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大货车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8月14日凌晨,一辆号牌为赣C的重型厢式货车满载红砖,沿东深线从常平往樟木头方向行驶。零时25分许,行经樟木头柏地高架桥路段上桥爬坡时,被紧随其后且速度较快的两轮摩托车追尾,造成摩托车、摩托车司机及后座搭载的乘客倒地,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摩托车搭载的乘客受伤。事发后大货车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绝尘而去。8月16傍晚,肇事司机尹某在惠州潼湖被抓获归案。

  经调查,尹某所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逾期未检验且达到报废标准具有安全隐患,且肇事后,没有立即停车抢救和报警,而是继续驾车逃逸;而摩托车司机栗某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的摩托车没有号牌,且被检出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74.7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根据调查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办案民警认定:大货车司机尹某驾驶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且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栗某醉酒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因涉嫌交通肇事,樟木头交警大队已依法对尹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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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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