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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大方“赠送面积” 购房者当心“被违建”

来源:房掌柜采编中心  整理 东莞房掌柜  2018-05-16 05:37:16
[摘要]在寸土寸金的深圳,住宅楼集体“偷面积”现象比比皆是,源头在哪?

  住宅验收后开发商改造 购房者当心“被违建”

  有关“偷面积”的相关概念,张茂荣律师曾撰文一一分析,有助于业主加以辨别。

  ●“偷面积”

  所谓“偷面积”,就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者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如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按50%计算;层高低于2.2米的空间也不计入销售面积等),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偷面积”实际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了建筑面积的套内平面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利用“偷”来的面积送给买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亮点。

  ●“违建面积”

  部分开发商给业主的“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章搭建起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再自行或通过购房者集体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即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改造协议,由购房者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装饰公司“免费”装修改造,一旦涉诉便金蝉脱壳,违规主体还是购房者,导致购房者“被违规”),使得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增大。

  ●“侵权面积”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阳台、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开发商所有。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这一“侵权面积”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能被拆除。

(来源:南方都市报/邵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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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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