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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9月25日),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即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完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等,意味着更多人将受益。
跟着掌柜来看下有哪些变化吧!
变化一: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
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年调整为3566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涨幅21%,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变化二: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4个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按此调整后,户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月上升至970元/月,增幅约28%。
具体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如图:
举个例子:以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人家庭为例:
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住房租赁补贴为2106元/月;
户籍地为白云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755元/月;
户籍地为黄埔、花都、番禺、南沙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579.5元/月;
户籍地为增城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228.5元/月;
户籍地为从化区,住房租赁补贴为105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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