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东莞已有11宗商住地在出让条件中提出执行东莞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指标要求,显示出东莞正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在东莞市住建局官方网站看到,《东莞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正在征求意见,至2020年末,东莞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至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装配式建筑将发展为东莞市主要的建设模式。
现状及目标
目前11宗招拍挂商住地明确执行装配式建筑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要求,东莞市将按照各镇街的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情况设置各类项目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装配式建筑的推进由新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和新建人才房、保障房等住宅项目为先导,逐步向其他类型的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工程、社会投资项目推进。
东莞市已于2018年6月开始在部分地块的招拍挂中增加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执行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要求的规划指标要求。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东莞市已有11个地块在挂牌公告上明确要求地块开发需要执行装配式建筑政策,其用地面积总和约为63.4公顷,建筑面积总和超过170万平方米,预计最晚于2022年竣工。
另一方面,东莞市现有在建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2个,分别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东莞市虎门港坭洲岛公租房项目,规划将这两个纳入重点推进项目的范围。
2020年末市政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比例达50%以上
《专项规划》提出,至2020年末东莞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18年起,政府投资(含PPP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达到50%以上;非财政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含)以上、单体(地下室单独报建除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东莞将力争建成省级装配式建筑发展先进城市。
远期目标 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35%以上
至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专项规划》提出,2021年起,政府投资(含PPP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比例达到70%以上。非财政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含)以上、单体(地下室单独报建除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装配式建筑减免面积不加收地价
1个月之前,《东莞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减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的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同时,这部分“减免面积”将不加收地价,不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总面积。
《实施细则》提出,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可适用以下建筑面积减免政策: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项目商品房±0.00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3%,该部分建筑面积称为“减免面积”。
怎么计算呢?东莞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郑阳焱算了一笔账:以地面计容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的项目为例,成为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后,建筑面积可建设为10300平方米。
据介绍,减免面积不加收地价,不计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总面积,其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和起始年期维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不变。其中项目配建政府物业的,配建部分减免面积的对应实体归建设单位所有,土地出让合同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整理自广州日报、南方日报)
2023-11-03 11:53
2023-10-24 13:51
2023-10-24 13:41
2023-10-23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