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为合富研究院评价与解读。
01.总体基调
明晰角色定位,区分轻重缓急急
自1985年“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由其雏形发展至今已近25年。由最初的几块“试验田”,发展成为如今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粤港澳湾区城市可以说是国内改革开放、经济运营最为成功的区域之一。
无疑,在珠三角城市基因中,印证了中国经济实现多年跨越发展的辉煌,然而,再好的基因,在环境改变的情况下,亦需要适时重组,以获得更具适应性、开创性的发展前景。
从国家战略层面看,中央部委提出“一带一路”、“新常态”,标志着国家经济改革进入2.0时代,意味着对经济增长、货币效率、城市发展进行重新梳理。
而作为国内经济转型桥头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最终明确,代表了珠三角经济进入2.0时代,用一个由【地域经济群体】向【成熟湾区经济体】的发展过程,重新调配各城发展基因,跨越发展障碍,实现后续可持续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并未提出很多“大兴土木”的想法,也没有“推倒重来”,而是紧贴【未来经济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几个“抓手”,重新梳理、明确,以及调配。与同样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雄安新区规划存在明显区别:
雄安新区 “万丈高楼平地起”,包括在配套、产业、政策方面均是“白纸”(或相对空白)状态,在规划推动上强调:1)“高”(规划起点高)、2)“试”(政策先行先试)、3)“建”(资金与配套大量投入)。
如果说雄安新区是正值茁壮成长的少年,那么,粤港澳大湾区则更象是在各方面都已有所收获的翩翩公子。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基础成熟、经济规模庞大,9+2城市GDP占全国总量超过12%,人口数量占全国约5%,多年以来在资金/人才吸纳、经济产出、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均处全国领先地位。但近年亦受到国外经济环境恶化,以及国际产业转移的影响,相较于全国约10%左右的名义GDP增速而言,粤港澳大湾区近年经济增长略显逊色(名义GDP增速约在7%左右)。其制约可以归纳为人口红利减退、供求不平衡情况加大、同质化竞争与资源错配等多个方面,然而归根到底,最关键的制约因素:相较于各城已经取得的经济成果而言,大湾区内部相当部分城市,彼此间的分工合作水平仍处在初级阶段。各城互联互通、城市协作水平仍有待提高。
综上,如何有序发挥各城能力特长,有效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是影响大湾区核心竞争 力的关键。因而,本次规划一方面强调1)发挥各城“基础优势”,2)强调“一国两制”的优越性;另一方面亦十分强调3)“城市分工”,与城市间的协作发展。
从规划上看,在大湾区整体发展思路中,对不同城市、不同产业的发展安排,有“轻重缓急”之分。从现实层面看,各个城市都想在规划中占“一席之地”、“全面开花”,这在短期来看难以做到。
正如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所言,2022年可以达到的是“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分工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城市群发展格局基本确立”。因而,“全面开花”属于远期目标。
02.动力与部署
“发动”基于基础
“发力”在于协同
“发展”形成联动
2.1 《规划纲要》整体建基在各城已有产业“基础”之上
各城产业根基决定了《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城市定位与发展方向。按《规划纲要》要求,对香港强调发挥其国际影响力,在金融、物流、贸易等方面继续巩固与提高;对澳门强调国际旅游休闲中心定位;对广州强调在商贸、交通以及科技文化方面的中心影响力;对深圳则强调产业与创新能力。这些都与城市多年形成的产业优势相关。规划发展要求并未超出其城市能力范畴,但对未来发展方向与城市角色的指引已经明确,发展目标持续提高。
基于《规划纲要》,未来各城发展座次与城市分工确认,将继续推动核心城市实现优势产业的先行发展。
2.1 以城市协同“发力”,引领区域二次成长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最终明确,代表了珠三角经济进入2.0时代。要达到2.0的时代要求,规划发力方向在于城市间协同效应的显著提升。
《规划纲要》提出“极点带动”,是要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这3组/6个城市作为推动大湾区升级转型的主要发力点。通过领先城市相互间的融合效应加强,形成新的“成长极”,从而显著强化大湾区在金融、商贸、物流、科技、文化、创意上的国际影响力,通过优化城市内部在生产要素、生活条件上的互联互通,达到区域协同效应的显著提升。
除城市协同效应外,政策红利亦助推湾区经济发力。相关的政策红利(《规划纲要》后续配套政策),可能包括:
【事关内部民生的配套政策】
短期实现可能性(★★★★★)
针对湾区内人才购房、医疗、教育等问题,将会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城市间的限制壁垒,促进大湾区人才安居乐业。
【关于行政管理协调的政策措施】
短期实现可能性(★★★☆☆)
各城合作模式将持续深化,可能出台的政策包括:支持从行政管理高度上的“合作共建区”,即香港、澳门、深圳和广州4个中心城市,或会与7个节点城市共同建设特定的“合作区域”,一方面可以促进城市间的产业合作与产业转移,另一方面亦可以作为中心城市的“飞地”,高效承接包括产业、人口、技术、资本等经济要素有针对性地落地。
【关于对外开放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张】
短期实现可能性(★★☆☆☆)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战略重点部署区域,4大中心城市发展成绩斐然,但湾区对外开放程度仍然有所局限,未来有可能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自贸区域。但从时间上考虑,相关措施可能会安排在相对远期。
从目前看,包括【给予工作、居住及各种便利】、【鼓励港澳高校在内地申请项目】、【建设面向港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措施已经在逐步落地,包括:广州庆盛教育板块在土地招商方面,向港澳高校倾斜,香港科技大学将与广州市合作在南沙合作办校;广州市庆盛高新产业板块通过设定“港资企业”条件,引入新鸿基、嘉华等企业打造高新科技项目;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佛山三山香港城等。
而未来,对工业升级、产业转型以及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亦将较以往明显提高。
2.3 “轴带支撑”由点到面,带动区域联动“发展”
由发动,发力再到发展(由先行城市协同引领,再到各城联动发展),是一个由点到面的过程,《规划纲要》提出的“轴带支撑”就是作为这个过程的重要载体:
当前各项交通基础设施正不断快速完善,包括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与港口群和机场群,将构建出区域经济发展轴带,形成主要城市间高效连接的网络化空间格局。而基于各城交通连通以及城市协作水平不断提高,各城间的居民生活质量与生活便捷程度将持续提高。
从最终发展方向上看,在珠三角城市与港澳两地之间,以及珠三角自身城市间,包括财、税、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将逐步有序放开,城市间的功能互补、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上升,
包括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节点城市竞争力大幅加强。
由发动,发力再到发展,仍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按《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2022年城市群发展格局基本确立,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2035年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03.房地产机遇
“稳”中前行,以“新”为进
从客观角度评价,本次《规划纲要》出台,总体基调十分务实,着力发挥城市产业与资源基础优势,对湾区经济的“发动”,“发力”,“发展”指引均已清晰。
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规划相关措施的逐步落实将驱动城市价值继续上升。但从短期看,市场价值、尤其是市场价格,仍将受到地方调控管控,基于大湾区内土地资源持续稀缺,“稳价值+慢周转”仍然是未来市场发展的主线。
结合《规划纲要》发展要求与现阶段政府市场调控思路分析,在区域住宅去库存结束后,政府楼市政策红利将重点指向“商业去库存”、以及“房地产运营增效”。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随着城市发展基因重组、城市功能升级,湾区经济讲求“协调创新”,在房地产运营上则更需要以新为进,房地产业态多元将是长期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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