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东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楼市快递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关于重申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范执业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东莞房掌柜  2019-03-15 14:02:28
[摘要]为保持良好市场交易氛围,贯彻两会精神,结合“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消费主题,特此重申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执业规范要求。

各会员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过2018年成交量整体下跌,进入今年三月份,不少刚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开始关注房产市场,市场交易量也有所回升。为保持良好市场交易氛围,贯彻两会精神,结合“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消费主题,特此重申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执业规范要求如下:

一、房地产中介人员不得通过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客户、开发商、投资公司及公司合作伙伴佣金以外的不正当利益,变相大幅降低佣金、获取私利,损害企业乃至行业整体形象;

二、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微信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等对外宣传渠道不得发布各种“放开限购”、“买房入户”等虚假宣传广告及房源信息;不得恶意编造散布涨价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煽动消费者购房;

三、不得为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制作假离婚证、假流水、假公章、开具假收入证明、假工作证明等逃避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得发布或提供“零首付”、“低首付”、“高回报”、“无需社保”、“垫资”或诱骗购房人向私人公司借贷等违规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引诱消费者购房;

四、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不得收取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不得假借其他担保公司、房管部门、评估公司以及贷款银行的名义收取费用;

五、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加强对各自中介人员的职业素质管理,提高中介人员对房屋买卖的风险意识,特别是涉及买卖双方权责、交易流程、佣金收取、交楼清单及程序、交易未成情况下托管定金托管问题等事项,均应明确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和完成标准,并落实到书面,从而固定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关系。

望各会员单位,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范,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安全环境及和谐社会氛围,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和长远利益。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19年3月14日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育如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国有大行集体表态:化解房地产风险
  2. 2东莞城区笋盘大盘点!2.5万套选1套 不能随意
  3. 3广深高速改扩建项目将实施 广州-东莞段由广深珠公司负责
  4. 4广东:9月个人房贷新增344.82亿 扭转前两月负增长态势
  5. 5央行行长潘功胜: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
  6. 69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扩大
  7. 7【每日网签】东莞住宅10.16成交住宅141套,面积16004.8㎡
  8. 8多地土拍规则调整不再设置上限价格 取消土地限价会成趋势?
  9. 9碧桂园创始人杨国强露面 前往顺德北滘南平路项目工地调研
  10. 10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分三类实施 已入库162个项目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