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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租金减税费!高埗出台“撑企13条”力挺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高埗镇人民政府   东莞房掌柜  2020-02-25 06:00:50
[摘要]近日,高埗镇《高埗镇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埗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出台13条撑企措施,有力支持本土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企业稳工复产、降低企业参保负担、降低企业租金负担、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费用负担……近日,高埗镇《高埗镇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埗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出台13条撑企措施,有力支持本土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全文如下:

高埗镇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埗企业共克时艰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

  各村(社区),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力支持本土企业共克时艰,尽最大努力减低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莞企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东府〔2020〕12 号)精神,结合高埗当前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工复产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协助向市申请办理,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存在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或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具体按国家及省、市规定执行。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尽快安排企业复工复产,优化镇、村(社区)核验报备流程,协助调度防疫物资,优先支持订单充足且防控措施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重点企业、倍增计划企业。对重点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或用工服务专员,指导企业有序高效复工复产。

  二、租金减免支持降低企业参保负担

  对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延期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政策。

  三、降低企业租金负担

  对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镇属企业的物业免收2个月租金(土地租金除外);协调村组集体物业对承租企业减半收取2个月租金;倡导动员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工厂和出租屋业主减免相应租金。对疫情期间为承租的初创企业提供租金减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优先扶持。督促镇属和村组集体物业的“二手房东”向租户释放减租的让利,确保惠及实体经济。严格执行工业厂房公摊和水电价格的标准规范,遏制变相提高租金行为。引入举报机制,对截留让利的“二手房东”加大打击力度,缩短租期、取消租约,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镇属和村组集体工业厂房转租。

  四、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对因受疫情影响遭遇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核定经营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依纳税人申请依法调整核定定额。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交通等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或增加的相关防控费用,可以纳入成本费用核算。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相应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以及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和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相关企业发生的用于本次疫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五、降低企业费用负担

  配合落实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的相关政策,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具体按省和市规定执行。配合落实国家关于向旅行社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相关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酒店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用电、用水,在疫情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在3月1日前均不计算违约金。

  六、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相关单位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免予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镇招投标服务所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免收中标服务费,鼓励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和降低中标服务费。采购单位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首付款按不低于50%执行,累计付款不超过3次。

  七、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鼓励高埗依法登记注册的优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符合条件的国内外知名展会的企业按实际支付标准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同一年度分别资助国内、国外一次参展展位费用,资助上限分别为3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务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及国际市场开拓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按照获奖金额给予额外配套奖励,获奖金额分三个档次,分别为50万元(含)以下、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以上,三个档次对应最高一次性奖励分别为3万元、5万元、10万元。

  八、支持企业生产防疫重点物资

  协助疫情防控产品相关企业申办和升级相关资质的认定、登记备案,用好资质审批的“绿色通道”,确保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即来即办、上门代办。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疫情防控急需重点调拨物资产能(如口罩、消毒用品、防护服等),并将相关物资供应高埗辖区使用的(需提供供货证明),按其增资扩展所涉设备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的资助,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高埗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将生产的重点调拨物资销售到辖区内的,按照收款金额的1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培育壮大本土口罩生产设备产业,对企业生产销售的全自动折叠口罩机、全自动平面口罩机分别按8万元/套、5万元/套给予资助,其他口罩设备按收款金额的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统筹加大消费促进力度

  与市消费促进活动联动,设立不少于50万元消费促进专项资金,加强组织协同与系统策划,结合“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庆及电商促销节点,联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物流运输和房地产行业,集成多方资源和力量,运用交叉销售、异业联盟等方式,加大力度常态化开展“乐购高埗”等促消费活动,实施丰富多元、更具活力的消费促进活动。

  十、加大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加强政银企各方之间的信息互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全面发挥保险增信和保障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协助辖内受疫情影响的优质企业申请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含村镇银行)预留的200亿元信贷额度以及审批“绿色通道”。协助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小微企业申请政策性银行向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提供的20亿元转贷款资金。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协调各银行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鼓励辖内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分支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融资额度、加快审批流程,对辖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推出“抗疫贷”“战疫贷”等专属授信产品,支持相关企业生产、销售口罩、医药类疫情防控产品(包括不限于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消毒杀菌用品、试剂盒、体温测量仪器、抗病毒检测与治疗药品、救治医疗器械),为疫情期间生产防疫物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放宽贷款额度、还款期限,给予特殊利率优惠,并加快准入、优先受理、应急审批、快速放款,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资金需求。

  十一、优化企业转贷续贷服务

  发挥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合理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用好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协助辖内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市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协助其争取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撮合、鼓励商业银行与产业龙头企业发挥供应链金融优势,对资金来源、担保方式、融资模式、风险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满足产业上下游企业的转贷续贷需求。

  十二、扩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用好市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积极协助辖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如生产无纺布、消毒用品、测温枪、红外线体检仪等)申请纳入风险补偿白名单,对为白名单企业发放贷款产生坏账的试点银行,对照市相关要求给予风险补偿。同时,辖内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可享受镇“倍增”试点企业部分奖补政策,奖补幅度按照50%执行(涉及土地、物业的政策除外),奖补总额不超过企业在高埗上一年度的税收留成部分。

  十三、强化综合服务保障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响应机制,充分发挥镇法律顾问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为受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方面纠纷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到东莞市公证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损失;为受疫情影响延误境外招标重大项目或其他紧急情况的企业,专门设立“绿色通道”,保障企业原产地证快捷出证、商事证明书立等可取和使领馆认证加急办理,保障货物通关、企业结汇和对外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协助企业申请上级涉企专项扶持资金,争取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涉企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受到的一般性行政处罚记录不推送至“信用中国”和“信用东莞”等平台,帮助企业按照信用修复流程重塑信用。加快推动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建筑不动产权手续补办,协助企业盘活沉淀资产与低效空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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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简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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