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撰文时指出,要维持央行在数字人民币发行中的中心化管理地位,应统筹管理数字人民币额度,制定统一的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安全标准和应用标准;应统筹管理数字人民币信息,通过掌握全量交易信息,对数字人民币的兑换、流通进行记录和监测分析,完善数字时代的中央银行发行制度;应统筹管理数字人民币钱包,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由央行和指定运营机构共同开发钱包生态平台;以及应统筹建设数字人民币发行基础设施,实现跨运营机构互联互通,确保数字人民币流通稳定有序。
此外,为确保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审慎选择在资本和技术等方面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银行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牵头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服务。
文中并提到,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及相关机构一起,在人行监管下承担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服务并负责零售环节管理,实现数字人民币安全高效运行,包括支付产品设计创新、场景拓展、市场推广、系统开发、业务处理和运维等服务。在此过程中,要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由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金融体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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