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交通环境改善,让市民出行停车有章可循,日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东莞实际,拟定《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办法中提到的,业主可以通过表决、成立自治组织等方式对小区内的停车实行自我管理,逃费、乱停车的处罚措施等,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
严厉处罚乱占用停车位行为
为了更好地约束广大车主的停车行为,《办法》中提出:停车人应当将车辆停放在泊位内,遵守停放方向、停放时段等规定,禁止跨压车位线或者车身超出车线位停车;擅自在停车设施内设置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道路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处每个停车泊位五百元罚款;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公共区域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公共场所内,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每个停车泊位每日五百元罚款,直至改正为止。
对此,市民林先生就非常赞同,他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用上处罚的措施可以让停车秩序更规范。“平时我去办事的时候,经常发现有些公共停车位被一些附近的商家私自装上地锁,或者用一些物品抢占车位,导致原本就不多的车位更加紧缺了。处罚办法出来了,私自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就会少很多。”
业主可对小区内停车实行自我管理
《办法》中对小区停车也有了新规定:居住小区在满足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允许外来访客车辆进入停放;居住小区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还可以成立停车自治组织,对居住小区内停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对此,市民李先生就说,目前很多小区的停车位相对比较紧张,乱停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让小区业主“自治”,可以更好地结合实际管理停车行为。
逃费车辆或被列入黑名单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提出建立停车服务费追缴机制,对未按照标准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行为,停车场经营者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单位应做好取证记录,并督促停车人限期缴纳停放服务费;逾期不缴纳的,将逃费车辆列入停车设施使用的信用体系黑名单。
市民期待《办法》出台 维护城市的交通环境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发现,市民普遍对于《东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抱有很大期望。不少市民表示,近年来东莞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停车设施供给不足、停车秩序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办法》的出台,有法律的约束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恢复正常的停车秩序。
同时,市民建议,接下来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宣传与政策指引,加强对道路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在午间、夜间、周末等空挡时间要加强管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坚决予以抄告、曝光。通过广泛宣传,严格管理,使广大市民逐步自觉地遵守停车秩序,维护城市的交通环境,减少城市不安定因素的存在,为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消息来源:东莞阳光网
2023-11-04 16:10
2023-11-04 15:59
2023-11-03 18:05
2023-11-03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