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大力推进连片改造,从2020年开始,东莞实施“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以拓空间高效集聚利用规划、土地和行政三大要素,着力在城市更新、存量盘活、零地增容等方面闯新路,破解一批长期以来制约发展的土地难题。
为鼓励开发产业项目,鼓励“工改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陆续出台相关红利政策,包括给开发主体降低税费成本、拆除重建补助、税收奖励等多元化保障和支持。
2021年5月24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办法明确对入驻“工改M1”项目的企业每平米最高补助18元!
主要修订要点
适用范围:入驻占地 75 亩(含)以上的“工改 M1。
申报条件: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入驻符合条件的“工改M1”项目的企业按照最高18元/㎡给予补助。
工作流程:由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市工信局组织、审核、上报、拨付资金。
项目范围
1、入驻占地 75 亩(含)以上的“工改 M1”园区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工改 M1”园区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入驻获得“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称号的“工改M1”园区的制造业企业。“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评定。
3、入驻上述两类园区的获得国家、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
1、对已纳入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入驻“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的,按企业入驻该园区实际每月支付租金的 50%且不高于18 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入驻其他工改 M1 园区的,按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 50%且不高于 15 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2、入驻“东莞市产业集聚特色园区”且属于该园区主导产业链条的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入驻该园区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 50%且不高于1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3、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入驻园区后上规的,资助期从上规当月往前最多追溯12个月,资助标准按照第一款执行。
4、单个企业最多补助36个月,单个企业补助面积最多为1000 平方米。
5、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资助标准与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上述标准一致,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补助,但其获得专精特新相关称号前发生的租金不予追溯补助。
6、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再重复予以补助。
2023-11-03 11:53
2023-10-24 13:51
2023-10-24 13:41
2023-10-23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