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披露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观点新媒体了解,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称,力争到2025年,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重点领域绿色金融标准基本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全省设立绿色专营机构40家,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信用类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较2020年翻两番。绿色保险全面深入参与气候和环境风险治理,累积提供风险保障超3000亿元。
到2030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绿色信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10%左右,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交易体系不断完善,碳金融市场有效运转;2030年前支持我省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据悉,《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分(支)行,制定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在客户准入、业务流程、绩效考核、理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经营。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业务中心、绿色金融培训中心、绿色产品创新实验室等组织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和绿色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此外,该《方案》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发行气候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转型债券等绿色债券和绿色债券融资工具。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和担保增信等方式,降低绿色低碳企业发债难度和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题的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构建多场景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开展清洁技术保险、绿色产业、建筑保险、碳交易信用保证保险、碳汇损失保险、巨灾保险、气候变化指数等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探索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储备,搭建绿色债券发行服务中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探索跨境绿色融资、绿色金融资产跨境转让,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直接投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渠道参与绿色投资。积极对接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吸引境外保险公司、主权基金、养老基金、ESG基金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项目提供投融资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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