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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发文支持产业园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自实施起有效期5年

来源:观点地产网   东莞房掌柜  2022-08-19 06:00:50
[摘要]通知的出台是为了支持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企业可享相关土地、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新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众意见的公告。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的出台是为了支持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企业可享相关土地、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通知中对适用范围、企业如何申请、房屋如何建设和运营管理进行了规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通知适用于本市产业园区内新批、已批(含土地已出让的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的工业项目用地使用权人,利用项目宗地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审批。通知所称产业园区指经批准的经开区、高新区以及各级政府认定或授予称号的孵化器、文化创意产业园、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提质增效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等。

  申报主体应为项目用地权属人。申报项目应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权属来源或证明文件,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或权属争议的情形,应符合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本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相关房屋设计、建设等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宿舍型租赁住房技术标准执行,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在配租管理方面,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以本企业员工或者同一产业园区内企业员工租住为主;租金方面,标准按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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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赖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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