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一些开发商不按时发放工人血汗钱,东莞市建设局为此出台《关于尽快妥善解决拖欠工人工资纠纷的处理意见》。
根据《意见》,对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企业,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局将责令其限期拨付,逾期不拨付的,不予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建设单位因拖欠工程款严重,导致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群访事件的,建设局将责令其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待结算完毕后,从工程款中扣减。对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付担保额度(建议按合同标的的40%至100%),建设局还将通过监督使用预售楼款监管账户资金,协助解决拖欠事件。建设局强调: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所拨的工程款,要优先保证按月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为及时妥善处理拖欠工人工资纠纷,建设局要求施工企业在本月26日前解决好。
2023-11-0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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