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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招商花园城或进行部分验收 部分业主决定起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徐学成 东莞房掌柜  2012-03-28 08:31:52
[摘要]3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交房近10个月仍未通过验收招商珠海花园城陷“质量门”》一文引起多方关注。然而,事情过去几天,就竣工验收的问题,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争议仍在继续。 昨日(3月27日),记者了 ...

    3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交房近10个月仍未通过验收招商珠海花园城陷“质量门”》一文引起多方关注。然而,事情过去几天,就竣工验收的问题,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争议仍在继续。

    昨日 (3月27日),记者了解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珠海质检站)26日发布 “关于招商花园城一期工程竣工验收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称,将对部分已完成质量整改或与珠海源丰达成补偿协议的房屋进行验收工作,尚未解决质量争议的房屋不能列入本次验收的范围。这意味着,部分尚未与开发商达成补偿协议的业主,有可能被“晾”在一旁。

   记者了解到,有53处房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昨日,属于上述“不在验收范围之内”的一位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验收方式 “很不合理”。他表示,业主如果选择妥协,使房屋通过验收,那么隐藏的质量可能被“一笔带过”。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5月底交房以来,由于未能通过质检部门验收,购买了花园城一期的业主至今未拿到房产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质量纠纷发生以来,该项目开发商珠海源丰曾向业主提供 “补偿协议”。一些业主向记者透露,珠海源丰给出的补偿金额远远低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每天万分之一的违约赔偿标准,因此有部分业主未签署这份“补偿协议”,而是选择了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对于“部分验收”的方式,中国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虽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但业主将面临一定风险。业主一旦收房入住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可以以检验合格为由,拒绝业主的要求,很难获得退房或者法律支持。

    记者注意到,珠海质检站在发布“公示”的同时注明:已达成“补偿协议”的房屋,该站不再受理异议,因其涉及经济赔偿和合同效力认定,不属该站的受理权限。

    据悉,珠海源丰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验收申请,房屋是否通过验收,答案或许很快就将揭晓。

    与珠海源丰未达成和解的业主对珠海质检站的做法表示不满,一位业主表示,此前还在犹豫是否提起诉讼,但现在已经下定决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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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詹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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