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东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国内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建筑非毛坯条例向社会征集意见 无证施工最高罚3万

西 来源:西安晚报  李媛 东莞房掌柜  2012-04-08 08:12:15
[摘要]记者6日从市法制办获悉,我市拟出新规加强建筑装饰非毛坯行业管理。即日起至4月20日《西安市建筑装饰非毛坯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意见稿》指出,从事建筑装饰非毛坯设计、施工活动的企业,应 ...

  记者6日从市法制办获悉,我市拟出新规加强建筑装饰非毛坯行业管理。即日起至4月20日《西安市建筑装饰非毛坯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意见稿》指出,从事建筑装饰非毛坯设计、施工活动的企业,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注册资本;取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装饰非毛坯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5日内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投入使用。

  未取得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建筑装饰非毛坯活动的,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为规避施工许可证管理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分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对建筑装饰非毛坯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本条例所称建筑装饰非毛坯活动,不包括住宅装饰非毛坯活动。

  此外,《意见稿》还指出,禁止施工单位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震动的装饰作业。

  在禁止时限和期间进行建筑装饰非毛坯工程施工作业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4月20日之前,您可登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查看《意见稿》全文,如果您有好的意见反馈,可发送电子邮件至xafzbfgc@163.com163.com或传真发至86788348,还可写信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邮政编码为710007。

分享到:
责任编辑:何丹丹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国有大行集体表态:化解房地产风险
  2. 2东莞城区笋盘大盘点!2.5万套选1套 不能随意
  3. 3广深高速改扩建项目将实施 广州-东莞段由广深珠公司负责
  4. 4广东:9月个人房贷新增344.82亿 扭转前两月负增长态势
  5. 5央行行长潘功胜: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
  6. 69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扩大
  7. 7【每日网签】东莞住宅10.16成交住宅141套,面积16004.8㎡
  8. 8多地土拍规则调整不再设置上限价格 取消土地限价会成趋势?
  9. 9碧桂园创始人杨国强露面 前往顺德北滘南平路项目工地调研
  10. 10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分三类实施 已入库162个项目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