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坝头上坝村88号的这栋小楼让詹氏兄弟陷入纷争
亲兄弟明算账!不明行不行?要是在昨天上午之前,万江坝头上坝村的一对詹氏兄弟一定会斩钉截铁地说:不行!这不,为了一块97.5平方米(一分半)的宅基地,两兄弟两年多来成了陌生人。
原来,年近古稀的哥哥詹祖发两年前将年近花甲的弟弟詹伟林告上法庭,称他没有经自己同意,便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侵了他的权。哥哥说,不管怎样我都要我的地!弟弟说,房子已经盖了,拆了太可惜!
昨天上午,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叶柳东一行来到坝头居委会,为兄弟二人调解,经过数个小时的苦口婆心,詹氏兄弟僵持已久的关系终获缓和。邻里说,“一笔写不出两个‘詹’字,更何况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背后故事 一块宅基地的归属之争
万江坝头上坝村88号。1999年,詹伟林在这里建起一栋粉色的五层小楼,不过他不曾料到,已成为香港居民的二哥詹祖发会在8年之后和他争夺这块地的使用权。
法院调查得知,1994年12月15日,市国土局颁发土地证给詹祖发,地址位于万江坝头上坝村,土地类别为村边地,用地面积为97.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这些都是詹伟林操办的!”詹锦光说,早在1986年詹伟林经村委会同意后,将这块宅基地相邻的鱼塘填土并为一个宅基地。“当时村里考虑填土后的面积过大,分给一个人的话,会引起村民的不满,就将这块地分成了两个土地使用证,一个归詹伟林,一个归詹祖发。”
詹锦光介绍,当时詹祖发已是香港居民,当初对这一变更并不知情。“所以詹伟林就冒用哥哥之名将这块地给拿下了。”对于这一说法,詹祖发并不认可,他说当时是自己委托四弟买的这块地,并且给了2000元钱。这些私下的操作,目前无从考证,不过可确认的是,从法律角度看,这97.5平方米的宅基地所有权的确属于詹祖发。
对簿公堂 房子建了8年哥哥要地
拿到两块土地的使用证后,詹伟林在这里建起了养猪场;1999年养猪场拆除,五层的粉色小楼拔地而起。好景不长。两年前,詹祖发委托律师将詹伟林告上法庭,要求弟弟停止侵权,拆除建在属于自己宅基地的非法建筑,将侵占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1万元损失。
詹伟林一家收到法院传票后大为震怒,他没有想到哥哥会使出这一招,“建房子时是村里批准的,要告也是告村里,另外,他说自己2006年才知道这里建了房子,那他就是没有尽到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义务嘛!再说他已经是香港居民了。”
而事实上,詹锦光介绍,詹祖发基本上每年都回来探亲的,对于建房子的事不可能不知情。但对于为何在房子建起后要回宅基地,他表示家庭矛盾,谁也搞不清楚。“有一点我可以确认,当年詹伟林盖房时,的确是我放的线,这一点,我在庭审中已经说过了。”
庭外调解 建好的房子可能不拆了
去年5月23日,市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认定詹伟林侵权,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侵占土地恢复原状。但詹伟林并没有履行。
“我们通过其他方式补偿不可以吗?”詹伟林的女儿说,事已至此,房子拆了的话,对谁都是损失。
昨天,两兄弟的唇舌之争一直到中午12点,仍未有实质性定论。“如果房子拆了,那你们兄弟以后真的是仇人了!”叶柳东苦口婆心与兄弟二人单独交流,终于峰回路转。
据透露,初步达成的意向是,将这套房估价,兄弟二人共同享受其收益、使用等,同时坝头村也考虑让詹伟林出资,为詹祖发购置一套房。“初选的这套房离万江很近,也是为了日后让詹祖发经常回村里走动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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