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东莞,晴转多云,接着就是阵阵暴雨。天气的反常,似乎在昭示着地产市场也注定会有所变化。这一天,“物业税”一词在沉寂近一年时间之后,又开始浮出水面,并再度成为地产专业人士热论的重要主题。
在这份《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通知中,明确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并确定要求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具体负责落实“研究开征物业税”等工作。
这一书面通知的落地,似乎更加坚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对物业税改革持鼓励态度的决心。其实,相关资料佐证,就在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之前,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刚刚向财政部上报改革方案,在武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实施土地费改物业税。上报方案已得到相关部委的支持,最晚七月或可通过审批。另外,也有消息称,深圳等也可能成为率先开征物业税的城市,深圳已经着手了有关准备工作。深圳等地释放出来的关于土地增值税将加紧清算的信息,可看作物业税开征的前奏。
地产策划人士陈真诚分析,从部分抑制自住需求的角度而言,开征物业税,支撑房价上涨的刚需根基将被动摇。由于开征物业税后房价预期下降,而且增大了购买后的持有、使用成本及其可能带来的相关风险,再转手出售的价格也将下降,因此,自住购房的消费需求将被部分抑制,能暂时不买则暂时不买,如果实在要买,就会是能买价低的则买价低的,能买面积小的则买面积小的。这样,就自住需求范畴而言,自住购房者所对应需求下的房价或将下降,至少难以上涨。
2023-10-2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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