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租住在中信新天地小区,前晚,他遭遇了一件极其尴尬郁闷的事。他没交管理费,被物业管理处停水。他承诺第二天交管理费才重新通上水,开始洗澡,满脸满身还是肥皂沫子时,水又停了。
租户:一晚两度停水好尴尬
晚上十一点多,陈先生回到家中,发现停水了。他想起自己没交物业管理费,致电物业管理处,承诺明天去交,让人先把水通了。过了一会儿,水来了,陈先生开始洗澡。可洗到一半,水又停了!满脸满身的肥皂沫子,眼睛还睁不开。
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我们主任说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之前不能通水。”陈先生再次致电管理处,过了二十来分钟,水才通上。陈先生四个月没交物业管理费,“工作太忙,没交物业管理费是我的错,滞纳金我都认罚。”陈先生没想到遭遇了这等尴尬事。
物业管理处:停水停电是业主要求的
中信新天地物业管理处客服部主管李先生表示,他们没有权利停业主和租户的水电,但如果租户连续几个月没交物业费,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处停水停电催租户缴纳管理费的话,他们会配合业主。
记者随后致电陈先生的房东李小姐。李小姐说,5月份的时候,她收到过物业管理处催缴费的短信,然后就把短信转发给了陈先生,但并没有让物业停掉陈先生的水电。
律师:物业管理处无权停水电
对此,广东尚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刘开坛说,供水供电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和供水部门、供电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管理处没有权利擅自停业主或租户的水电。物业公司擅自采取停水停电,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应当履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义务。不过,陈先生也应当自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期主动缴纳管理费。
2023-10-2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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