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东城任先生来电:我2005年7月入住东城一家小区。因为房屋很多质量问题没有解决,所以我并未交纳物业管理费,直到今年3月房屋的质量问题才大部分解决。现在物业要求我补交所有的物业管理费还要交滞纳金。任先生认为这个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交着窝心!要求免去滞纳金,减免物业管理费。
业主:房屋质量有问题 拖了三年才解决
任先生叙述了事情的始末:2005年7月入住东莞某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从2006年3月开始征收。由于在房屋验收时提出的许多质量问题没有解决,我不同意交纳物业管理费,但同意交水电费。但物业公司以物业管理费必须和水电费一起交纳为由,拒绝单独收水电费。这件事一直就拖了下来。
期间,我数次联系物业公司,数次与所谓的贴心管家、工程部主管、经理交涉,他们也都来家里了解情况,要么说这个问题简单;要么说没有油漆工等等,事情一直拖着,今天来人弄一下,明天来人弄一下,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完。
直到今年3月份,房屋质量问题才大部分解决,由于拖延的时间太长,我也被拖疲了,另一些问题也不打算追究了。物业公司即要求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及滞纳金。
水电费该多少交多少,这没话说,只要物业公司同意,随时按实交纳。但这个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交着窝心!
我也知道,不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不对的,但我如果交纳了管理费,物业公司又不来维修,或者不全面维修,又或者像现在这样维修,我能怎么办?我们业主的利益谁来保障?
物管:物业管理费可以申请减免
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经理说:“同意免去任先生的滞纳金,关于减免物业管理费的问题任先生要打申请过来,我们会把申请转交给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
这名经理认为“房屋的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不能与小区物业管理费混为一谈,物业主要承担小区绿化、园林、保安、公共设施维修保养等方面,而房屋的质量问题我们物业也只是帮助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所以物业管理费和房屋质量问题是两码事”。
律师:不是业主恶意拖延不交
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开坛。刘律师说滞纳金可以免除,因为并不是业主恶意拖延不交管理费。
至于物业管理费,双方签订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以本金需要交纳,但就任先生的实际情况来看,具体数目双方可以协商,毕竟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给任先生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物业管理处可以酌情予以减免。
相关新闻:更新户主资料不需再交费
6月29日,南城沈小姐来电:我在南城某花园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各项手续都已经办妥,前几天去小区物业管理处更新户主资料的时候,要我交60元钱的更名费。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
记者就此采访了小区物业管理处主管经理,这位主管否认管理处要求交纳这一笔费用,并说如果有业主交纳的话可以凭收据退回。第二天,沈小姐再去物管办更名手续时,工作人员说这60元钱不用交了。
记者就二手房业主更新户主资料是否要收费咨询了东莞市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称不需要交费。(李慧玲)
2023-10-2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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