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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退房潮案件纷纷撤诉 楼市回暖退房的人减少

广 来源:广州日报  蒋幸端 潘勤毅 东莞房掌柜  2009-08-07 11:50:59阅读量:13698

2007年高价买楼,开发商延迟交楼或没有竣工合格证,购房者为了退房与开发商打起了官司,2009年楼市回暖,经过协商后,许多购房者决定撤回起诉,继续履行合同。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楼市回暖,退房者逐渐看到投资前景,房地产的纠纷也在逐渐减少,甚至逐渐消退。

交楼延迟购房者起诉开发商

2008年东莞楼市遭遇寒冬,不少开发商因为资金等多方面原因,延迟交楼,而不少购房者凭借着合同上的规定,纷纷要求退房,在协商未果之后,把开发商告上了法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退房官司当中,“延迟交楼”是退房者打官司的一个主要理由。而随着纠纷升级,一些纠纷也开始进入法律程序,2009年上半年,是房地产纠纷案件的高发期。

东莞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开元接了近20个退房的案件,而在这段时间开庭的就有15个,“2009年上半年是退房纠纷开庭的集中时间。”向开元告诉记者,这些退房案件多数是2007年底购房入市的,而且多是十名左右的购房者集体起诉。

“2007年底购买的预售房,2008年底或者2009年初交楼,因此许多投诉纠纷也是在2009年才开始进入程序。”向开元解释。

楼市回暖,退房人减少

而随着楼市的回暖,退房人减少,而一些购房者经过协商后,决定撤回起诉,继续履行合同。

中信地产副总经理张镜姚认为,毁约现象经常在楼价大升大跌的时候出现,“退房纠纷主要是2007年那批买房的购房者,2008年以年购买房子的人就少有退房的了,现在楼市回暖,更少。”

向开元介绍,第三季度后退房案件逐渐减少,第一个原因是经济有所好转,购房者看到价格回升的希望;第二是年初有部分人在观望过程当中,发现法院迟迟没有作出决定之后望而却步;第三是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成本较高,不如直接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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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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