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建设局联同市房管局下发一纸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从9月7日开始,严查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针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检查。
严查囤积房源哄抬房价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对于消费者投诉,或举报的商品房项目,尤其是投诉频繁、反映问题严重的项目,会重点检查。除此之外,房产中介也是此次清查的对象,包括从事房地产居间代理、交易买卖服务的中介机构,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备案登记而进行经营的中介机构,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在销售现场,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东莞市商品房售楼须知》等证件都要进行现场公示,包括商品房的销售价目表,都要求详细公示到每一个单元的价格。
在销售行为的检查重点中,《通知》列出了8大行为,其中包括检查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雇佣人员炒房或炒卖房号、设保留单位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行为;是否以认购(含认定、登记、选号等)方式收取了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2009年5月1日后申请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是否执行交楼样板房制度;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等。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次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将从9月7日正式开始,一直持续到10月。其中,9月为企业自查、镇街检查时间,10月则由市建设局、市房管局进行分片抽查。
严查霸王条款、虚假广告
这次检查也将逐一检查各个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加条款有没有存在霸王条款。
如果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已经发布了预售广告,或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等跟真实情况不相符的,都属于违规行为。房地产广告有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广告用语规不规范,以及办户口等承诺都是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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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下,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如果想要蒙混过关,冒名顶替,一旦发现3次,这些企业两年内都不能在东莞承建工程。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10月1日起,外地在莞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将进行“实名制”管理。而从7月13日开始,市外施工、监理企业陆续按照时间表,进行人员指模电脑采集和指模存档。但最近,市建设局发现了个别企业存在冒名顶替、使用假证件等虚假行为。
为了打击虚假行为,市建设局再次“亮剑”——只要发现企业出现冒名顶替行为的,而且经过了事项经办人、1名科室工作人员和科长一致确认属实的,将受到“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的处理,最严重的将直接取消《信用管理手册》,两年内不能在东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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