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两套方案昨日出炉,居民污水处理费最高涨0.05元,非居民污水费上涨近0.1元。昨日下午,东莞市物价局公布了《东莞市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定10月12日上午9时,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
物价局提交两套方案
根据现行的污水处理情况及成本核算,昨日东莞市物价局为即将到来的听证会提出了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为:从2009年12月1日起,东莞市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7元/吨调整为0.75元/吨;其他类由现行0.8元/吨调整为0.88元/吨。方案二则是从2009年12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维持原标准0.7元/吨不变;其他类由现行0.8元/吨调整为0.89元/吨。(见表)
此外,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征收方式、减免政策、收缴和支出管理等按《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民政局出具有效证明的五保户、低保对象可免征污水处理费。
2023-10-2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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