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房价备案制度后,价格等部门将各司其职,继续加强监管。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通过媒体、网络信息等方式发布的价格信息应与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价格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适时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部门解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通住房标准是执行普通住房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近年,我市相关部门致力建立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定期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做出优化和改进,使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与房价变化趋势相适应。
通过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扩大普通住房范围,减轻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目前,2013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于今年8月31日到期,2014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从9月1日起实施,有关部门将如期发布新标准,预计将有更多购房者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凡拥有自主房产证可获积分值
■部门解读: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局
按现行积分制入学、积分制入户政策,申请我市积分制入学、入户的申请人,如申请居所方面的积分,其家庭必须在东莞市拥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方视为符合积分条件。
《若干措施》提出,积分制入学、入户不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限制,均可获得积分值,也就是说,2015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入户,申请人只要在东莞市内拥有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均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
将房屋契税纳入“在莞纳税”积分内容。目前,积分制入学、入户“在莞纳税”项目是没有将“房屋契税”纳入积分范畴,即使申请人家庭购买了房屋,缴纳了房屋契税,也没能进行相应的积分。2015年,我们将“房屋契税”纳入“在莞纳税”范围内,申请人家庭只要在东莞购买了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非住宅类房产不算),均可进行相应积分。具体计算标准和要求由相关部门确定,另行公布。
●延长契税缴税期限
■部门解读:市地税局
现时我市契税申报缴纳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于土地房产交易涉及多个部门,部分纳税人未必可以在30日内完成相关的交易流程,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因未能如期申报缴纳税款而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结合我市实际,拟将对申报缴纳期限予以延长至90日。这样,纳税人就有充裕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在缴纳期限内如期办理契税的申报和缴纳,从而避免承担因逾期缴纳而产生的滞纳金。具体实施时间,需要按照程序,修订原契税申报缴纳期限规定,并重新颁布新规定后实施。
●减少建设单位修改方案次数
■部门解读:市城乡规划局
规范镇街规划部门审批权限,镇街规划部门对项目初审时如发现问题,应加具意见后直接报送市规划局,不须作退件处理。待市规划局对项目的设计方案作出全面审查后,统一出具修改意见,项目的建设单位再根据意见修改方案,这样可减少建设单位对方案修改的次数。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部门解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的贷款办法将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缴存满12个月的认定条件,并倾斜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和长时间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还将同步建设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的智能化水平,优化审批效率。
总价239万起,入住龙岗中心城品质“天花板”!
2023-11-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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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网签】东莞住宅10.23成交53套,面积8709.99㎡
房掌柜根据东莞市房屋网签备案公示网统计显示,2023年10月23日东莞成交共计住宅53套,面积8709.99㎡;商业1套,面积31.77㎡;办公8套,面积871.16㎡;车库18套,面积2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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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9月个人房贷新增344.82亿 扭转前两月负增长态势
截至三季度末,全省房地产贷款余额超5.3万亿元,个人住房按揭贷余额超4.1万亿元,保持同比正增长。落实国家房地产系列政策要求,9月个人住房贷款新增344.82亿元,扭转了前两个月的负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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