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莞城的张女士目前正和丈夫处于感情破裂之际,双方分居已久。李女士来电咨询,自己长期作为家庭主妇,一直没有收入;而丈夫的单位效益较好,其他收入不说,住房公积金每年有六万元左右,且至今一直没有领取。李女士问:丈夫已经同意双方离婚,其他资产都好说,唯独这一笔数目不小的住房公积金不愿意拿出来分,理由是没有买房拿不到手,属于不可控制资产。丈夫这样做是否有道理?自己是否应该争取?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住房公积金是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分配的福利待遇,对于公积金的领取和享用有明确的规定。员工每年多少?到账多少以及领取途径一目了然,因此不存在不可控制的说法。作为合法妻子,张女士有权利享受丈夫名下的一般住房公积金,在没有领取的情况下,解决途径有两种:一是丈夫垫支给张女士;二是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时间一同去办理领取手续。
基裕泰1.79亿拍下东莞樟木头商住地 无配建要求
10月31日,樟木头一宗商住地成功出让,2家房企争抢19轮,最终东莞市基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900万元拿下,楼面价9174元/㎡。
2023-11-03 14:55
【每日网签】东莞住宅11.2成交86套,面积8940.09㎡
2023-11-03 14:45
总价239万起,入住龙岗中心城品质“天花板”!
2023-11-03 12:00
龙岗中心城这个新盘火出圈!总价239万起就能上车!
2023-11-03 11:53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