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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新广告法实施引关注 地产明星代言首度收紧

来源:  北京晨报 东莞房掌柜  2015-09-13 08:09:32
[摘要]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模糊”地带的宣传语被正式禁用,并明确了最高罚款额度。这一次的严厉惩处,引发所有行业的关注。近10余天,网上甚至开始出现“一个词值20万”等提醒类文章

新《广告法》不仅首次规范了广告代言人的行为,而且还规定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新《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磊律师说,“上述规定说明明星代言地产广告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明星代言地产项目广告,还是明星为房地产企业做品牌代言,都要符合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都应当是实事求是的。明星可以亲身在房企提供的典型项目中住过一段时间,或是接受过房地产企业的服务,从中得到的真实感受要与广告词是一致的,这样明星代言地产广告是符合新《广告法》规定的。”

明星代言地产广告若是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郑磊律师介绍说,“根据新《广告法》第56条规定,明星明知或者应知地产广告是虚假的,仍然作出推荐、证明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新《广告法》实施后,地产项目邀请明星代言活动会变得更加规范。”一位地产项目资深策划人员说,因为地产项目能够真正做到让明星购买房子,或是向明星提供房子居住一段时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所以随着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措施加强监管力度,地产项目会主动规范自己的明星代言行为,防止触及新《广告法》底线。

新《广告法》中有多个条款涉及房地产广告,对于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对此,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法律人士对涉及房地产广告条款作出四大解读。

房产广告中房源要真实

内容:第26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解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磊律师表示,此条款首次对房地产广告发布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房源信息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该条款还列举了四种具体违法情况。这有利于对于房地产广告内容做出规范,防止中介机构挂出虚假房源吸引购房人买房,也避免了少数房企为了促进销售而做出不实宣传。

被动接收购房信息可维权

内容: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解读:郑磊律师认为,这个条款对于生活中常见在街头发放地产小广告、或是通过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地产广告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市民步行或驾车在等待红灯时,遇到有人发放地产广告,可以不同意接受,并依据新《广告法》提出合理诉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页广告不得再强制占位

内容:第44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解读:郑磊律师分析说,此条款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不得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而且网页弹出房地产广告要有一键关闭功能。在实践中,市民上网浏览网页时,若是发现有房地产广告突然弹出,影响了正常使用,可以向网络服务商或有关部门投诉。

违法发布地产广告要担责

内容:第58条规定,违法本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解读:郑磊律师表示,此条款通过列举的方式,列举了10多种不同行业违反新《广告法》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对于违反第26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将受到本条款规定的处罚。如果市民发现房地产广告中存在违法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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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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