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小产权房,首先应该要知道小产权可能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第一,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小产权房由于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拆迁时一般得不到赔偿。
其次,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对商品房的统一管理范围内,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而且,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村民使用,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公众出售,村民也不能对外买卖。对于流向非内部的社会居民的小产权房,不具法律合法性,目前也还没有明确的处置和管理办法。
当然,在国内也出现过“小产权”转正的案例,至于小产权房还有没有命,关键得看国家将出台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