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莞房地产网 > 掌柜问答 > 问答列表 > 详情
我来回答

司法拍卖所得房产的过户问题

(匿名) 2015-12-03 -
我于2015年11月12日能过司法拍卖成功拍到南城一套商品房,这套商品原业主未办理房产证,现只有购房合同,请问我应当执哪些资料过户,要补交哪些税?过户需要按哪些步骤进行?非常感谢!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

    (二)当地房管所受理、初审后报市房管局审核。

    (三)市房管局审核、缮证后由当地房管所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所需材料:

    1、《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原《房地产权证》;4、《房地产买卖合同》;5、契税完税证;6、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办证证明;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8、其他必要的材料。


    • 2015-12-03 10:32:45

问答排行榜

暂无排行---

在售楼盘

鹏瑞·天玥
南城住宅非毛坯
元/㎡

香港中心·紫荆8号
南城住宅精装修
元/㎡

德天凯旋府
南城住宅,商铺毛坯
元/㎡

建鼎汇悦
寮步住宅毛坯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