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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东莞一套房的认定问题

(匿名) 2016-02-02 -
本人购买了一处小两房,现由于家庭成员的增加,想换大房,但又不想成为二套房,各种税费利率太高,故想问一下,是否我将一套房过户给别人后再过户新房就不叫二套房,还是需要一套房完成打税这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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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您好,在东莞市,如果您的家庭将目前拥有唯一的一套住房出售后,房管部门就认定您的家庭名下没有登记房产。在购买另一套住房时,您的家庭具备了申请契税优惠的其中一个条件;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所购的这套住房需要符合普通住房的标准,即住房所在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或者套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同时建筑均价不超过当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目前莞城区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建筑均价低于10115元/平方米)。还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请向东莞市税务部门详细咨询。由于各个银行执行房贷利率优惠的情况都不相同,具体请与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和咨询。

    • 2016-02-02 0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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