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29”新政要求“非本地户籍人士购房一律需提供一年期以上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东莞购房需要按揭,必须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
二,户口本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
四,收入证明(月供的一倍以上)
五,流水账(半年以上)
六,一年以上社保或者纳税证明
除此之外,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要求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没有欠缴、被封存等情况;
珠三角城市包括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7市职工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及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还需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未能提供的则不予受理。
因此,社保停缴,无法按揭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