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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欠缴补缴问题

(匿名) 2018-01-16 看房
您好! 我从2013年入职到公司,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未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补缴是按照什么基数补缴(我现在未税工资是4750)? 补缴是只补缴公司的吗?个人部分是否要补缴?补缴是否要从入职当月补缴?如果公司不补缴,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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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的。如你需申诉个人权益,须提供能反映你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身份证明及有效工资情况凭证,才符合立案条件。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公积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另,补缴除公司补缴公司部分外,个人也需补缴个人部分。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

    • 2018-01-16 1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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