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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抄表到户水价。目前,道滘镇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88元/立方米;商住小区有二次加压设施进行供水管理的,可在市发改局审定当地镇街的供水到户价格1.88元/立方米基础上,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另外,随基本水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93元/立方米,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0.55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收),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用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0.17元/立方米(生活垃圾处理费0.55元/立方米,包含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四环节的费用。考虑到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的物业服务费已含清扫、收集费用,因此只收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置费用0.17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收)。
二、阶梯水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东发改〔2016〕157号)文件规定,东莞市辖区内居民生活用水户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各级水量及水价如下:
2、各阶梯水价
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5:3的比例制定。即:第一级水量,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按基本水价的3倍计收水费。基本水价是指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地自来水公司到户的居民自来水价格。阶梯计量水价计算公式: 阶梯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因此,道滘富盈水岸华庭小区各阶梯水价应为:第一级水价1.8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1.88×1.5=2.82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1.88×3=5.64元/立方米。
根据上述规定,道滘富盈水岸华庭小区业主各级水量的水费及随水费代收费用按如下标准收。第一级水量以内的收费标准为:1.88+1.88×15%+0.93+0.17=3.262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以内的收费标准为:2.82+1.88×15%+0.93+0.17=4.202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以内的收费标准为:5.64+1.88×15%+0.93+0.17=7.022元/立方米。
三、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价格政策,可登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址:http://jgxx.dgdp.dg.gov.cn/)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