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户籍入户口问题,不属房管局职能,请咨询公安部门;2、购买私房(自建房)登记的手续如下:(1)、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二)当地房管所受理、初审后报市房管局审核。(三)市房管局审核、缮证后由当地房管所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地产权证》。(2)、所需材料:1、《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新的《土地使用证》(先到市国土局办理变更手续);3、原《房地产权证》;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房地产买卖合同》;6、契税完税证;7、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办证证明; 8、其他必要的材料。3、如果在公证后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若发生拆迁等状况时,权益是否会得到什么保护。这个问题请咨询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