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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房产纠纷

(匿名) 2015-04-15 -
1.奶奶这边有5个子女,老大英年早逝,2叔(孤寡老人),3叔,我爸,5叔,还有一个娘娘(也就是我爸的姐姐) 2.老宅动迁分房子,5叔单独分到一套房子,奶奶、2叔、爸爸、妈妈和我分在一起一套房子,3叔和娘娘皆未分房。 3.奶奶去世后,2叔(孤寡老人),爸爸、妈妈和我户口还在同一套房子里面 4.爸爸1990年单位分到一套房子,我们一家住在一起。而2叔单独住在奶奶的房子里面。对我们家而言也就是有了2套房子。一套是爸爸单位分的,一套是和2叔在一起的房子。 5.2叔5年前进了敬老院,娘娘负责照顾。房子出租平均1400一个月,都是给2叔养老拿去的。产权证上面主要产权人是我爸,第二产权人是2叔,没有我妈和我的名字,但是户口簿上面是4个人的名字。 6.2014年房子动迁,分的动迁款220w。我爸把2叔的户口迁进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也就是1990年爸爸单位分的房子,产权人就我爸一人,户口簿从原先3人变更为4人)。然后我们家拿了220w去买了商品房 7.爸爸给了娘娘16w作为2叔养老金,娘娘要求我们马上再交出20w给娘娘保管用于2叔叔日常开销以及看病。并要求如果不够我们还得支出,以后2叔的丧葬费用也得我们家全包。 8.我们家则认为16w在娘娘这里,先从16w这里用,不够再贴。或者我们交出20w给娘娘保管。以后2叔的所有事情我们都一概不管。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于您二叔,并非您父亲一个人扶养;
          其次,您娘娘确实也照顾您叔叔,在此方面确实令人敬佩,但是关于费用的问题,建议你们一家人坐到一起协商,不要因为钱伤害了亲情;
          再次,不管日子是清贫还是富裕,这个时代确实是亲情更为重要,所以,建议你们和好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此问题。

    • 2015-04-15 09: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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