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在日常运行过程中,有没有需要我们协调解决的问题?”“对照自查清单,物业公司就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方面进行自查的情况如何?”……3月25日,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城区部分物业公司,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党日活动。
工作人员分成三组,分别深入汇德物业、禾瑞物业、泸州天立物业,通过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手册、现场查看物业公司燃气管理台账、卫生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指导等,同时还开展座谈会,问需问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城市容貌和城市形象。物业乱涨价乱收费、小区公共收支信息不透明、物业管理区域脏乱差等诸多问题,曾是广元小区物业公司管理较为常见的“乱象”,也成为基层社区治理绕不过去的“痛点”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短板。
打通物业管理“堵点”,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能力,是优化营商环境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广元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目标,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性破难点、畅堵点、解痛点,深入实施“三大攻坚行动”,紧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测评反馈的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治理水平,3月15日,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住建部门组织召开物业管理普法宣传暨优化物业服务行业营商环境培训会,以贯彻“执法与普法相衔接、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理念,作为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行业营商环境的破题点,组织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进行《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扎实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成效。
“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把服务放在前面,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好‘721’工作法,努力提升执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据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笃军介绍,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我们要强化部门协作,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消除为罚而罚、过度处罚等现象,优化执法效果。”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兵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促进物业行业普法与执法、执法与管理有序高效衔接,以更佳的服务质量和法治效能,为物业服务行业创造最优营商环境,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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