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三: 别墅、公寓利用层高增加一间房
别墅、公寓挑高的层高也被开发商利用起来。挑高的层高可以通过改造增加一到两间房间,对于购房者来说,使用率大大增加,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多一间房,吸引力也是比较大的。记者了解到,如石排的碧桂园映月台、黄江中信红树山、厚街的卓越维港等楼盘别墅产品就巧用各种中空、露台和庭院等位置,打造出四房以上产品,适合四口之家的改善需求。
记者在踩盘时看到,一些 143平方米的小别墅可以做到四房户型,主要是利用别墅的挑高层中空位置、露台等来增加使用面积,将这些位置打造成两个房间,让户型从两房变四房。而一些别墅产品则利用中庭花园来增加房间数量,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联排别墅群里,比如原本是半围合起来的别墅,中间是采光用的中庭花园,但是通过将中庭花园改造成房间,增加房间的数量,达到改善型购房者的需求。
厚街的卓越维港利用中空层增加房间,赠送地下室、花园阳台等等,170平方米左右的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达到近300平方米,实际使用率就非常高了。
这种利用层高来提高实际使用率的情况在商务公寓市场也十分常见。目前东莞市场上大部分的商务公寓为LOFT公寓,利用层高“一层变两层”创新设计出18平方米小两房,45平方米的小三房等户型。
方法四: “N+1”户型提高使用率
自东莞禁止“赠送面积”以来,以往利用 “入户花园”“内阳台” “空中庭院”“空中花园” 等进行偷面积设计的行为成为历史。不过,“N+1”户型在东莞长期盛行,在二手房市场仍然可以找到不少实际使用率较高的房子。业内人士介绍,在早期建设的楼盘当中,部分楼盘喜欢打造复式住宅,上下楼隔开,家人可以拥有各自的生活空间;部分楼盘则通过赠送空中花园、阳台等方式,将原本是三房的面积打造成四房,以满足购房者对房间数量的要求,这类型户型受到购房者的喜爱,而且适合“三口之家”正在向“四口之家”过渡的家庭。有需要的购房者不妨在二手房市场上多看多选。
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介绍,如南城城市风景就有四房户型建筑面积约为118.39平方米,实用面积可达到140平方米,户型南北通透,还有大客厅给孩子提供充分的玩耍空间。该户型就是复式住宅上下楼设计,一楼为客厅和次卧,二楼露台可改成一个房间,总共可以有四房。
此外,也有个别楼盘由于规划较早,仍然有“N+1”户型设计。位于寮步的万科时富金色家园曾经打出“户户多得一间房”的广告,主力户型为56~99平方米的一至三房产品,通过每户赠送的约12平方米可以打造出一个小房间,以此来提高洋房的实际使用率。
相关新闻:公摊面积让购房者很受伤
最近,房屋公摊面积的话题再度引发热议。起因是一篇题为《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在网络热传,激起很多网友共鸣。
公摊面积,简单说就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等公用区域,以及各种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这是一个相对于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的概念。尽管公众有诸多质疑,但公摊面积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随着建筑舒适化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商品房越来越向电梯楼、高层方向发展,公摊面积占据的比重也是不断提高。对于“公摊”本身,首先还是要理性看待。这既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越少越好。虽然人们都希望公摊面积少一些,但假如是通过减少电梯数量,缩小走廊、过道、管道井、楼梯间面积等方法,目的虽也能够达到,但不可避免会影响生活居住的舒适度,甚至还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公摊是一种合理的存在,但究竟有多大面积、哪些项目需要业主买单,却不一定完全合理。其中确实存在一些“猫腻”,这也是公众质疑的焦点。概括来讲,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摊面积的计算是笔糊涂账,标准不清晰,解释权主要由开发商说了算。不同的建筑,公摊面积自然会有所不同,但人们搞不明白的是这种“不同”的跳跃性有时太大,让人根本无法理解。例如,去年南京楼市火热时,多名业主反映所购买的某楼盘房子公摊面积竟然比套内面积大,有的户型得房率只有42%,和销售当时承诺的60%以上差距太大。二是公摊面积与套内面积在计费时标准一样,让业主感到很受伤。比如,7月下旬,武汉多名业主抗议某楼盘开发商对公摊面积也按室内精装价收费,一套125平方米的房子,精装修标准是2500元/平方米,公摊比例为27%,这样一算,每套房子通过公摊多收了8万多元。还有,一旦开征房产税,如果还要业主按照同一标准为公摊面积交税,心中难免会感到不公平。
事实上,关于公摊面积的争议由来已有。只不过现在房价高企、调控加码,有的开发商仍然在“公摊”上大玩猫腻,让人们的“痛感”也变得更加明显。眼下最迫切要做的,就是明确公摊面积的计算标准,是多少就是多少,让业主看得清楚、弄得明白。尽管现有的规定已明确了公摊面积的内容,但不同城市在测量方法上却有一些差异。据媒体报道,浙江省已出台新规,率先统一了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其中就包括公摊面积的测算。这是制度走向完善的重要一步。但长远来看,也要探讨房屋销售取消“公摊面积”的可能性。毕竟现在国际上的销售计价方式,都是以实际居住面积,也就是按“套内面积”来计算房价。而且,重庆早在2002年就开始将“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已经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显而易见,以“套内面积”计算,不仅能消除灰色地带,也能够保障消费者权益,还能够增加业主的获得感。
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
  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使购房者很受伤。
  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合理。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推高“房价”之谈是危言耸听
   有人辩称,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让开发商忽视公用设施部位建设、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甚至进一步推高房价。但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生存和获利,开发商更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市场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不仅要让老百姓住有所居,也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所买即所得”,让计价、收费更加公开透明。重新审视公摊面积的问题,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老话题不能继续“老”下去,需要拿出解决问题的魄力和决心,需要吸收借鉴国内外的可行经验。总而言之,公摊面积不能继续“难得糊涂”了。这不应是难事,也不是难事。
(房掌柜综合整理自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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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网签】东莞住宅11.3成交59套,面积8878.5㎡
					 房掌柜根据东莞市房屋网签备案公示网统计显示,2023年11月3日东莞成交共计住宅59套,面积8878.5㎡;商业7套,面积254.5㎡;办公2套,面积136.06㎡;车库25套,面积3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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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4 17:13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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