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统计年鉴》公开发布
东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位列全省第三
东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位列全省第一
还有更多数据披露
近期,由广东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合编的《2021广东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公开发布。《年鉴》显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广东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比2019年增长5.2%,并首次突破4万元,达到41029元,超过全国水平近1万元,成为广东“六稳”“六保”工作成效的最好例证。
2020年,东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52元仅次于深圳、广州,位列全省第三,其中东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827元,位列全省第一。(注:深圳市因完成城市化,无农村居民相关数据。)
居民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地方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也是衡量老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东莞人均可支配收入
位列全省第三《年鉴》显示,2020年,全省共有6个地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分别是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中山。其中,深圳、广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6万元,位居全国第三、第四。东莞以58052元,仅次于深圳、广州,位列全省第三。
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析,《年鉴》显示,这6个地市同时也是2020年广东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的6个市。可见,在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诸多因素中,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从收入来源来看,工资性收入是可支配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城市占比都在50%以上。工资性收入最高的6个城市同时也是收入前6的城市,充分证明了“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其中,深圳居民2020年的人均工资性收入高达53676.8元,领先第二名广州1万多元,这成为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省第一的重要原因。而深圳居民工资较高,跟深圳的产业结构有莫大的关系。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东莞位列全省第一
2020年,广东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3元,增长7%,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0年的2.7降到2.5,但距离1.5的理想情况仍有差距。
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东莞以38827元位列全省第一。除不计入统计的深圳以外,全省有5个地市超过3万,分别是东莞、中山、佛山、广州、珠海。
从收入结构分析来看,《年鉴》显示,东莞农村居民2020年的工资性收入高达32274.7元,稳居全省第一,超过排名第二的中山近7000元、排名第三的广州近1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约3倍。
综合起来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这5个地市,无一例外农民都有较高的工资性收入,均超过了2万元,这说明要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同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拓展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同样重要。
素材来源:莞香花开,综合《2021广东统计年鉴》、南方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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