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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七旬老人离婚后再婚 带妻子与前妻同住农村老宅

来源:扬子晚报  郭靖宇 东莞房掌柜  2015-02-07 06:55:20
[摘要]年过七旬的溧阳人老周一年前离了婚,和前妻在溧阳乡下有一处农村的私房,并未分割产权。当时两人约定,老周对其中两间房屋仍有所有权,可以独自回来居住

年过七旬的溧阳人老周一年前离了婚,和前妻在溧阳乡下有一处农村的私房,并未分割产权。当时两人约定,老周对其中两间房屋仍有所有权,可以独自回来居住。

从家里搬出去之后,恢复自由身的老周很快就另结新欢。相处了一年多,决定带着新媳妇回老宅居住。带着现任妻子和前妻住在一起,这件事情很快就在当地传开了。前妻朱某心中很不舒服,明确反对老周的这一做法。然而,老主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当然有权回来居住,认为前妻管得太宽。而前妻则认为,当时约定过,要回来可以,只能一个住,现在带了别人,绝对不行。在争执过程中,前妻还得到了儿女们的支持,双方甚至发生了一些冲突。家人的激烈反对,让老周没能住回去。

思来想去,老周最终觉得诉诸法庭,一口气将前妻、女儿与女婿全都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对乡下的私房重新分割,保证他的权益。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在了解该案具体情况后,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协商。一开始,女儿提出可以给父亲一笔钱作为补偿,也可以让他一个人回来住,要带着别人回来就绝对不行。一个人回去住对老周来说并不现实,法官劝他考虑一下货比补偿的方式,但是老周正在气头上,说什么也不答应,坚称自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拒绝让步。面对这样的情况,法官当即决定中止调解,让双方各自回去冷静冷静。之后,法官从朱老太处了解到,老周对她的姐姐非常信服,便马上联系对方,让她多做周某的思想工作。

最终,在多方不懈努力下,老周态度软化,表示愿意与前妻、女儿好好坐下来自己解决自己的家务事。最终,老周跟前妻和女儿达成协议,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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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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