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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大中介跑路案:收房租后撵租户 房产中介判赔

来源:法制晚报  唐宁 东莞房掌柜  2015-11-11 05:22:11
[摘要]去年6月,望京多个小区租户称遭遇黑中介,签了租房合同交了租金后,却被中介赶出来,而且没拿回剩余的租金。与此同时,不少房东也表示没有收到房租(本报曾于去年7月21日对此进行报道)

记者随后来到第二处地址找寻该公司,在望京园的楼里及周边转了几圈后,始终没有发现带有“鑫源世纪”字样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在网上搜索也未发现上述两个地址内该公司的痕迹。

律师说法 

租房应争取与房东签合同

上午,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的郑洪涛律师接受了法晚记者的采访。郑洪涛表示,在房东授权期内,租户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介在拖欠房东租金的情况下,停止供应租客房源,且挪用、拖延租户资金致使租户既拿不到多付的租金,又不能使用房屋,侵害了租户的利益。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中介公司赔偿双倍违约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中介公司拒绝赔付,租户有权起诉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郑洪涛律师介绍,目前国家出台制约中介的办法是让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纳保证金,从而制约他们,维护市场秩序。

然而现实情况来讲,这些还远远不够,郑洪涛提示租户,在租赁房屋时,可以向中介缴纳中介费,但是一定要与房主直接签订合同,这样可以降低风险,即使将来如果租期未满,房主将房子卖掉,根据法律“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户也有权拒绝腾房,直到租赁期满。

郑洪涛说,“中介租房给租户需要房主授权,租户与中介签合同,中介再与房主签合同,手续麻烦不说,授权书的真假普通租户也无法分辨。为避免日后出现问题,租户要争取和房东直接签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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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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