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宣布房屋买卖协议为例子,內容一般包含房屋买卖协议的基本上条文,如房屋部位、构造、总建筑面积、合同款以及付款限期、拿房限期、产品质量标准、产权年限迁移备案等条文。依照彼此意向,彼此在合同书下边签名就可以。
因为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规定,交易双方一般会依据协商一致的建议一同拟定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经彼此签名、盖公章起效,并由此执行,在产权登记行政机关填好的制式合同只做为备案文档应用。
常见问题:
1、合同书对方被告方。交易双方的名字(名字)、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如果有授权委托人得话,那麼还包含授权委托人的名字(名字)、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2、标底。标底是合同书被告方彼此权利与义务一同偏向的目标。在房屋买卖协议中,标底便是房屋。这具体涉及以下几点:
房屋的位于部位,交易房屋的总面积,应各自标明实得总建筑面积和所分担的专有总建筑面积,房屋的服务设施和检修规范。
3、房屋的价钱及付款時间承诺。老房的交易有时候就立即承诺每件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付款的合同款。在协议中一般要作一个付款项目进度表,买家按该进度安排将每一期所需付款的合同款交付卖方。
4、拿房限期。卖方应在某日期以前,将房屋交付买家。买家应在具体接受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业产权登记行政机关要求的时间内向型房地产业产权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备案,卖方应给与需要的帮助。
5、支配权贷款担保。卖方确保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沒有房子产权纠纷案件和会计纠纷案件,确保在交付时已消除该房屋上缘由卖方设置的质押权。如房屋交付后产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有的支配权纠纷案件,由卖方担负所有义务。